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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不离开本市就可以了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基于案件实际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五十条款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情,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拘传、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而依据该法律法规中的第五十七条规定,被实施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尊守如下规定: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目前所居住之地;如若无固定居所者,更需取得相关批准后方可离开发布的指定居所。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尽管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这一强制措施的实际应用并不广泛,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问题,尤其是在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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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5: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