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司法部门提起申请;
二、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照相应规范进行细致且深入的审查之后,若情况合规,便可以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足额保证金。 当公安机关接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和相应资料后,应立即将其转交给犯罪嫌犯居住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构进行执行。 该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构必须在接到相关材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对被取保候审人员、担保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确认无误之后,向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来进行实际的执行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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