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各档征地补偿费用的确切标准及相应额度均由市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审批并公布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所规范。
在土地被征用之前的最后三个完整年度内的平均年农业产出(相关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依据)应以此地统计部门审核确认过的最基础层级的单位统计年报数据,以及物价管理部门认同的各类物品价格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若依照现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无法确保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先的生活水准,则可适度提高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数额。 在此过程中,任何人无权擅自逾越国有土地补偿流程,仅能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征用者给出合理的补偿金,即在补偿完毕之后,才得以进入征收环节。 任何违背以上根本原则的征收行为均将被视为非法征收。 作为被征收者,您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与安置协议,同时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发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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