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拆迁不合理签字了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认为征地补偿存在不当之处,请直接向所在地区县级政府反映情况,如问题仍无法解决,可寻求更高一级的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若您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情理或缺乏法律依据,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公正解决。
在此过程中,起诉流程与其他一般的民事案件并无差异,但需要您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不公、不合理甚至非法之处,以便于法院做出公正裁决。
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能实际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提出的民事请求,法院有权建议他们将此事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另外,关于征地补偿款项的分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土地补偿费用应归属集体所有,并应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安置补助费则应归属于土地承包人,并应分配给在承包期限内失去土地的土地承包人;
至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应归属于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分配方案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讨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22:4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