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款在很多情况下可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而言,在进行财产认定时,通常会先把拆迁补偿款中对应被拆迁房屋价值的那部分,认定为房屋所有者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除此以外的其余部分,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有以下具体方式: 1.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依据自身情况和意愿,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在拆迁补偿款中所占的份额。 只要协商结果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2.平均分割: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会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处理。 也就是将拆迁补偿款中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分为二,由双方平均分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拆迁补偿款是基于一方婚前的个人房屋进行补偿的,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应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分割时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总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若存在争议,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朱婚前房屋遇拆迁获补偿款。小丽认为补偿款应全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主张对应房屋价值部分为其个人财产,其余才是共同财产,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拆迁补偿款中对应被拆迁房屋价值部分,应认定为房屋所有者小朱的个人财产,因其房屋是婚前财产。 2、除对应房屋价值部分外的其余补偿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协商分割,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法院会尊重意愿;若协商不成,则对共同财产部分平均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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