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宅基地拆迁的媳妇有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关于按宅基地拆迁所产生的补偿款等利益的分配问题,媳妇是否有份得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倘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婚后由夫妻一同建造或者购买的,并且媳妇在这所房屋中拥有相应的权益,那么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媳妇一般是可以分得一份的。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媳妇对房屋具备一定的财产权利,她与丈夫共同为房屋的建设或购置做出了贡献,所以在拆迁补偿时理应享有一份。 可要是宅基地是在婚前由一方取得的,并且仅仅登记在这一方的名下,那么拆迁补偿款通常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媳妇可能就无法获得份额。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不仅仅要考虑当地的拆迁政策,还要考虑家庭内部的各种约定等因素。 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了争议,那么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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