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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省盐城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亦称作房屋再建补偿)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部分款项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征以及折旧情况进行分类划分,并采用平方米单位价格进行核算。
2.周转补偿费用,则是为了补偿那些在拆迁期间需要临时居住或者自行寻找临时居所的被拆迁房屋居民而设立的资金。
金额上会依据居民们临时居住环境的好坏进行划分,并按照每名被拆迁房屋居民每月可以享受到的补贴标准进行分配支付。
3.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为了激励并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置的。
具体数额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配合度以及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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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8: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