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城市拆迁中的纠纷问题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内容:
1.行政裁决制度。 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及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双方均可通过当事人申请,将问题提交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最终的裁决处理。 2.行政或司法强制措施。 (1)行政强制方式: 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能按照行政裁决书所规定的搬迁期限进行搬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进行强制拆迁工作。 (2)司法强制方式: 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同样未能按照裁决书所规定的搬迁期限进行搬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在实施强拆之前,拆迁方有责任前往公证机构对拟拆迁的房屋及其相关事项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方式。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若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那么拆迁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在诉讼阶段中,若拆迁方认为情况紧急,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先行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即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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