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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