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保险公司打官司在哪里起诉对方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当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并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时,我们有两种途径来选择法院进行诉讼。
首先是可以选取被告方即保险公司的主要营业基地所在地的司法系统作为诉讼地。 同时,我们还可以参考保险协议中所规定的控诉管辖法院来确定诉讼的地点。 当然,还有另一种特殊情形,即当涉及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并且保险标的物体是诸如交通工具或运输途中的货物等这类具有流动性特征的物品时,我们可以选择以下三个地区的司法机关作为管辖法院: 该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地上的司法机构、运输最终目的地下的司法机构以及保险事故实际发生地所在的司法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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