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员有时效要求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的保险理赔时效法律法规,对于人身险之外的其他各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来说,他们在寻求保险公司的索赔或支付保险金方面所拥有的法律诉讼时限是两年,该期限从他们清楚地了解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日期开始算起。
然而,当我们讨论到人寿保险的时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时,他们所享有的法律诉讼时限则延长至五年,同样是从他们明确知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日期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