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怎么打官司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各类保险契约争议之时,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两个具备司法管辖权限的法院以进行诉讼程序,这两处法院分别是被告方户口当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涉案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对于任何牵涉到财产性质的保险契約争议的诉讼案件,若在此类案件中,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的话,那么该运输工具的注册登记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将有权对其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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