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车钩保险公司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案件处理费用,若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且赔偿金额未超出五万元人民币,则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若赔偿金额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需按百分之一缴纳;若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则需要按千分之五缴纳。
(二)对于申请费用,如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做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情况,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缴纳:若无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份申请需缴纳五十元至五百元人民币;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每份申请只需缴纳五十元人民币;若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一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需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若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人民币之间,需按百分之一缴纳;若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人民币之间,需按千分之五缴纳;若执行金额或价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需按千分之一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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