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员工不上保险怎么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单位未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保义务所带来的补救措施,详细内容如下:
首先,劳动者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金额的经济补偿; 其次,在社保机构无法为劳动者补办相关手续,从而使之失去应得的社会保险待遇时,劳动者可据此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负赔偿责任; 最后,社保机构对于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将采取以下具体行政惩处手段: (1)社保机构有权对未能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罚款处罚。 (2)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规定按时足额地交付社会保险费用,社保机构同样有权直接进行罚款。 此外,若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已多次催缴后,仍然未能及时缴纳或补充社会保险费,那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查询该用人单位的存款账户,同时还可以申请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