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拒赔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投保人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
2.被保险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或者是自杀行为,但是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律认可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进行自杀所产生的后果则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3.由于被保险人主观挑起事端或者是故意引发冲突引起的争斗; 4.被保险人在怀孕、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以及猝死等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 5.被保险人接受整形手术以及其他类型的内、外科手术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6.被保险人没有按照医生的建议,擅自使用、涂抹、注射药物所产生的不良反应;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是核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风险; 8.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或者是拒绝逮捕的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