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的我国劳动法律和法令规定,当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必须预先告知劳动者。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应该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将此决定传达给劳动者本人。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用人单位选择保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来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对此表示反对,那么用人单位就无须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降低原有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也同样表示反对,那么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经济补偿方面的问题,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数,每满1年给予其1个月薪资数额的标准进行计算和发放。 总的来说,只要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他们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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