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需要哪些证据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据有以下这些: 1、财产直接损失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2、间接损失证据: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 (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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