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生效被告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判决书生效被告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应按判决内容履行,否则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在两年的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除非发生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执行申请了。申请执行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写好申请执行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二、民事诉讼判决后该如何执行? 1、民事诉讼的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以及最高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民事诉讼判决后的执行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强制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 在日常的生活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会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做出公正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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