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怎么认定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怎么认定吗? (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二)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三)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四)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五)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二、医疗事故责任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甲方出于关心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年龄:性别:籍贯:电话:身份证号:住址: (二)支付数额:合计:****元 (三)付款时间:***年***月***日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双方劳动关系同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患者 日期:日期: 医疗事故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发生医疗事故中的失职行为以及如何处理该起医疗事故这几个主要的部分。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医生和护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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