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电工程合同解除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配电工程合同解除违约金是多少 没有具体的要求,只要是不超过实际损失,并且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就属于有效的。若违约就应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请求适当减少金额。如果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2、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二、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中的违约金也是不能过高的,过高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数额。如果是发包方违约的情况比如说工程款不到位或者设备材料不到位所造成的窝工,停工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费用全部由发包方承担,还要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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