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理由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理由是什么 1、重婚行为 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法律予以认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然而在这种情形中,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到底是指多长时间一起生活才能算是同居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3、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不同的人对应的离婚情况不同,有的人可以通过协议友好离婚,但是有的人却只能通过诉讼才能离婚,甚至还有些人会要求赔偿等,尤其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必须要符合法定的理由才予以支持,否则是不支持的,当然赔偿的金额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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