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诉讼怎样可以立案,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离婚诉讼怎样可以立案 离婚诉讼案件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法院立案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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