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聘提前几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解聘提前几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通常是提前三个月。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导致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事项主要如下。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 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 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解聘提前几天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搜索查看我们网站的其他内容来进行了解,也可以提交您的问题,请律师来帮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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