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什么是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所谓的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具体是指具备怎样的权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的使用对象一般是指哪方?具体内容请跟随小编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可变更合同的变更权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由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既可以将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也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 合同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做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4、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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