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用库房拆迁补偿怎么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租用库房拆迁补偿怎么规定 租用库房拆迁补偿规定有替代库房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库房装修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补偿费、库房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营运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三、如果拆迁不合理怎么举报 拆迁不合理是可以带证明材料到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拆迁单位进行拆迁要告知被拆迁人,同时要征得拆迁人的同意,并达成了拆迁补偿的协议,在付清了拆迁补偿款后才可施工拆迁,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与出租人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出租人拒绝赔偿,承租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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