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1、拆迁有产权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发放包括协商、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等。 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纠纷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请律师事务所等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处理,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起诉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在房子产权还有纠纷的情况下,是无法开展相关的拆迁工作的。 2、具体处理产权纠纷的方式: (1)协商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诉讼 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发生拆迁纠纷能强制执行吗? 1、拆迁纠纷能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若是被拆迁方在限定的期限内,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且在约定的期限内又没有搬迁,那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吗? 1、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作出拆迁决定之后,拆迁单位在按照既定的流程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可能会发现被拆迁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至于拆迁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来确定。产权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纠纷的方案包括协商、仲裁等。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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