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毒品犯罪怎么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法院对毒品犯罪怎么量刑? 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毒品犯罪的罪名有12类,具体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涉嫌毒品犯罪有自首情节怎么确定减刑幅度?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三、涉嫌毒品犯罪有哪些行为算立功?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四、涉嫌毒品犯罪法院应结合哪些情节量刑? (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五)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六)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七)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五、涉嫌毒品犯罪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六、涉嫌毒品犯罪证据满足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结合具体的犯罪行为才能确定毒品犯罪怎么量刑,例如犯罪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而且贩卖毒品的数量特别巨大,是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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