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房屋违建拆除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房屋违建拆除补偿吗? 1、房屋违建拆除没有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一般违章建筑的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违章的房屋被拆除,是一定不能获得拆迁补偿金的。被拆迁方若是没有获得补偿金,首先需要先确定没有获得补偿金的原因是什么,若未获得补偿金的原因是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那么即使向法院起诉,也是不能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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