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事实上,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也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不过,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非常多,另外,房子如果还有贷款没有结清,没有办法直接对房产进行分割,因为双方并未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 对于结婚后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一)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 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