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吗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招投标纠纷 |
解答 |
1、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 法规并不禁止合同价格的合理变更,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在建设工程合同谈判时对合同价格进行更改。 2、法律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八十一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投标的报价单是要盖公章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经过招标之后签订的合同价格可以协商更改。 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投标的报价单一定要盖公章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招标后签订合同时价格可以商量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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