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1、和解: 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 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 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 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 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 3、行政裁决及复议: 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服下级行政行为的审查及决定行为。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机制中最正式、最权威、最规范的一种方式。 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后,如果用地单位一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用,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征收土地不用可闲置多长时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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