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达到39天就可以领离婚证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30天。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30天之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再离婚了,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当这30天的冷静期圆满结束后的30天之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仅仅达到39天并不一定就能够领取到离婚证。 首先得经过30天的冷静期,并且在这个期限届满后的30天之内,去办理离婚登记以及其他相关的手续。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出现了反悔或者其他的情况,那么离婚登记申请很可能就会被撤回,也就无法领取到离婚证。 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都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清楚,避免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在第25天,小朱反悔不想离婚,向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申请。后小胡和小丽申请离婚,30天冷静期结束后,他们未在接下来30天内去领离婚证。争议点在于不同情况对离婚登记的影响。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案件中,在30天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并撤回申请,符合规定,此次离婚登记申请终止,双方不能领取离婚证。 2、小胡和小丽的情况,未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申请领取离婚证,等同于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后续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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