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怎么样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如何判断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既遂 本罪为行为犯,只要实施完毕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之一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且为既遂。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包括3个部分: 1、纠集、寻找对象; 2、向纠集、寻找的对象表达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思; 3、被纠集、寻找的对象自愿或者非自愿地同意加入。 三、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认为符合下列要件才会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的行为;在主观方面具有明确的故意;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关于怎么样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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