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单方面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只能是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打官司在哪里起诉? 1、想打离婚官司通常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落不明的情况,当事人就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而起诉状中需要记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能够确定其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就是离婚,如果需要分割财产的也需要写明财产数额。 (3)如果有需要提交的证据的(比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等),还需要写明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离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1、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待离婚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报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公民,若是遇到对方不想离婚的情形,只能是采取起诉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诉讼请求并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如果对单方面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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