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罪是惯犯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偷盗罪是惯犯如何判刑 视盗窃数额和盗窃行为来确定,构成犯罪一般是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对于偷盗惯犯的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对于偷盗惯犯应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盗窃案件中嫌疑人有哪些义务 1、接受侦查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2、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如实回答; 3、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拘传等强制措施; 4、承受检察机关的起诉,依法按时出席并接受法庭审判; 5、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指挥; 6、执行或协助执行生效的裁定和判决。 五、盗窃案件中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六、盗窃案件开庭后可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七、盗窃案件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只有确定了犯罪情形才能分析出偷盗罪是惯犯如何判刑,一般盗窃数额不同,盗窃行为不同,所给予的处罚结果也是完全不一样的,但对于惯犯在处罚上面都是会从重,而且也不能适用于缓刑,轻者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判决的。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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