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车时手持电话如何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之规定,驾驶时需严格遵守第六十二条(三)项明文规定:“任何情况下,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都必须严禁以下违章行为:进行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之事”。
倘若违反此规定,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及扣除2分驾驶证积分的处罚。 怎样判定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是否存在手持电话的行为呢?即驾驶员一手脱离方向盘,另一手保持对方向盘的控制。 总而言之,无论左手操作电话还是将其放在耳边拨打,都必然导致驾驶员部分时间脱离方向盘,由此构成了驾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应的道路交通法规,此类行为将面临罚款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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