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一、什么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1、同居的一方有配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两人不以夫妻名义; 3、两人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法律规定,在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存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向有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一,同居中两方至少有一方是有配偶的,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两方都有配偶。 第二,同居期间是不以夫妻名义对外活动的,这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本质区别。 第三,必须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通奸、一夜情不同。所谓通奸,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第三者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谓一夜情。 一般而言,一夜情是指男女(包括有配偶或无配偶)双方通过网络、电话等社交方式结识后,相约见面并发生性关系,之后不再联系。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三、怎样认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认定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 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则构成重婚同居;对犯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有: (一)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二)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三)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什么情形下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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