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有纠纷强行盖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宅基地 |
解答 |
一、宅基地有纠纷强行盖房怎么处理 若您发现自身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已遭到他人强行占有,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书,例如房产证或是宅基地证等权威证明资料,寻求当地村委会或是居委会的协助进行调解。 若经上述调解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您有权举法律之剑,将其诉诸于合适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关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出现的争议问题,均应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当涉及到单位间的争议事务时,应由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负责处理; 至于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产生的争议事务,则可交由乡级人民政府或是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予以处置。 倘若当事人对于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接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天之内,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 在此之前,应确保各方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有纠纷可以要求拆迁吗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可以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拆除行为。同时,政府实施拆除行为,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宅基地有纠纷强行盖房怎么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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