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个人工资薪金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个人工资薪金吗 确实如此。针对个体工商户之生产及经营收益所课应缴纳之税款,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计算,以逐月为单位预缴税款,纳税义务人需于次月初七日内完成税款的预先支付;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需要对全年累积的所得税进行全面的清算与结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退少补的调整。对于工资、薪金收入所应缴纳的税款,则按照月份进行计算,由代扣代缴义务人或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初七日内将税款上交至国家财政部门,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格。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收入所应缴纳的税款,可以实施按照会计年度进行计算、以逐月为单位预缴的方式进行征收,具体的执行方法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个体工商户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挪用资金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若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挪用其所在单位资金的数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二,如果行为人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其所挪用的上述本单位资金数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第三,如果行为人在三个月内未能归还其所挪用的上述本单位资金数额达人民币三万元以上,并且将该笔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性质的活动时,均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会计年度的时间框架来进行生产与经营获益税收的计提与缴纳工作,即逐月进行预缴,并在次月初的第七天之内完成该项工作。而在年度结束之后的三个月内,则需要对全年所产生的所得税进行全面的清算,以确保多退少补的原则得到贯彻执行。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则需按照月份为单位进行税款的计算,并在次月初的第七天之内将其上交给财政部门,同时进行相应的申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可以按照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和预缴,但具体的实施细则仍需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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