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不赔偿可以走保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祸不赔偿可以走保险吗 在阐述车损险的赔偿范围时,我们必须明确除以下列举的十种情形之外,其他的损失情况均可获得理赔。这其中包括: 1.地震导致的车辆损害; 2.因驾驶人员自身精神问题引发的车辆损坏; 3.驾驶员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未进行车辆年审而导致的车辆损害; 4.由于驾驶员在发动机进水的情况下再次启动导致的零部件受损; 5.被盗窃或部分零部件的遗失等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害; 6.轮胎单独发生爆胎的情况;以及因轮胎爆裂引发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需要注意的是,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并不予以赔偿。 然而,当轮胎爆裂引发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则会负责赔偿。 7.在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若责任在于对方,驾驶员不得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一旦驾驶员选择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无论是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还是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都有类似的规定。 8.对于经过改装并添加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的汽车,一旦发生碰撞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对这些新增设备进行赔偿。 9.在车辆送修期间发生的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修理厂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中的车辆。 另外,保险条款通常还规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所遭受的损失亦不在其理赔范围之内。 10.对于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的车辆,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偿。因为此类场所对车辆负有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若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车辆损毁、丢失,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亦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车祸不赔偿会坐牢吗 一般情况下,您无需为此担忧。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无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问题,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的有关判定标准,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执法机关并不会因此而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措施,譬如将他们羁押于监狱中。若遇此类情况,我们建议当事人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月偿还,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如果当事人身无分文且确实不具备执行赔偿义务的能力,执法机关也会酌情考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对其施加刑罚。但是,当被害人在任何时段内发现肇事者拥有相应财产时,他们有权行使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会推荐大家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任何人侵犯他人人身健康安全,都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用于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对于造成身体残疾的受害人,还需负责赔偿辅助器械费及残疾赔偿金;倘若致人死亡的,则必须赔偿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极其广泛,然而,仍有部分特殊情况不属于其理赔范畴:即地震导致的车辆损失、驾驶员因精神疾病而引发的事故、酒精或无证驾驶行为、进水状态下强行发动引擎所产生的车子损害、车内设备被盗窃或零配件丢失、单一轮胎的意外破损(除非该破损引发了其他相关损失)、放弃向第三方追讨的权益、因改装设备而造成的损失、送往维修中心期间发生的车辆损耗、比赛或测试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失,以及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内发生的车辆损失等。以上列举的情况,均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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