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还? 强制执行是否能够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取决于需要进行如何种情形的判定。若是强制执行所针对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共同债务,且债权人在诉讼阶段仅对其中一方进行了起诉,而在执行过程中却意图处置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那么债权人便可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追加被执行人。在此情况下,部分法院可能会要求债权人先另行提起诉讼以求解決,或者按照已经诉诸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事项。若成功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作为债务人,便自然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同时也能就整个共同财产中所应享有的清偿数额加以享用。 然而,若强制执行所针对的债务实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类型,债权人便有权申请执行其债务人名下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其中当然也包含了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所占有的相应比例。例如,假设在夫妻结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而债务人占有其中50%的所有权,那么债权人便可有权申请强制执行该50%的财产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执行房产,该房产将需要进行拍卖,而债务人的配偶将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此,债权人最终只能得到整个房产拍卖款的50%作为清偿额,而其余的一半则必须要归还给债务人的配偶。以上内容均出自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以及第二百四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二、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累积负担的债务,依据法律规定,理应由双方共同对其进行偿还。 若共同财产无法全额抵消该等债务,或是财产被分为各自所有,此时则需要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清偿;倘若未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最终便由司法部门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偿还”责任并非简单的部分还款,而属于连带的清偿责任。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他们都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的全部或部分。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都享有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请求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权利。 此外,这种权利并不局限于夫妻应分担的债务份额,同时也不取决于债务人责任的履行顺序。 因此,只要其中一方的财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清偿剩余债务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了怎么还?”,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