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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法,己时隔多年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房屋拆迁补偿不合法,己时隔多年怎么办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当房地产征收部门与被拆迁方在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之后,若认为自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则具备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权利。具体而言,此类维权渠道可以涵盖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启动行政诉讼两种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新房未交工可以遗嘱公证吗

关于房地产征收与补偿方面的内容,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即使尚未竣工或享有正式门牌号码的新建住宅楼宇,亦可进行所有权转移及继承预测公证。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仍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以确认原有的住房已被拆除,例如拆除协议等。

在此基础上,我们便能够在遗嘱中详细拟定对于该房产的具体处置方案。

然而,由于此类房产特殊性以及住宅尚未交于业主之手,因此可能需要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全面研究并审查有关的法律事宜。

考虑到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各异,建议先行至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以便更为精准地了解遗嘱公证的办理流程、所需提供的证件等详细信息。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拆迁补偿不合法,己时隔多年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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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