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可以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起诉借条上的证明人,因为证明人只是见证借款事实的第三人,不是担保人,对借款不负法律责任的。 没有借条证明人这种说法,是借条担保人,在借条上的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并且已经过了偿还期限,担保人应当代为垫付的,如果担保人拒还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 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可以起诉借条无效吗 在特定情形下,如存在欺诈、胁迫、协议显失公平以及触犯到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等现象时,借款合同或借据可以被认为是无效条款。若借据在生成之时便包含了以上不当行为,经过周全的法律审查后,法院也有可能站在公正立场上判定借据正式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原则上,我们无法对借条中的证人提起诉讼,原因在于他们仅作为借贷事件的目击者和见证人,并非保证人为贷款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我们常见到的是借条中的保证人,当借条中的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且已超过还款期限时,保证人才有义务代为支付借款。然而,若保证人拒绝履行此项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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