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分娩后多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女方分娩后多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在此阶段,女方在怀孕期内、生产结束满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刚刚过去半年以内的时间里,男方都不允许提出离婚申请。这一规定也可细分成以下三类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首先是在女方孕期阶段。假设在原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之际,女方并没有向法庭透露她处于怀孕状态,而是后期自我发现并提起上诉,那么此时应当撤销原先的判决结果,同时裁定驳回男方要求离婚的诉求。 其次,如果女方已经顺利度过了整个怀孕期并且分娩成功,那么从此开始直到分娩完成满一周年为止,男方都不能提出离婚申请。这里所说的“分娩”,特指胎儿从母体内脱离出来成为独立存在的个体的那段特殊时期以及这个过程。只要女方确实经历过分娩的过程,无论新生儿是否存活下来,亦或是在出生之后不幸夭折,都应该受到一年期限的约束。 最后,如果女方选择终止妊娠,无论是自然流产还是人工流产,那么在手术完成后的六个月之内,男方同样无法提出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女方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当您因分居已满两年而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原被告双方的结婚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双方的家庭户籍资料、离婚诉讼请求书及相应副本、详细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倘若夫妻间育有子女,原告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证明原被告双方确实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之久的确切证据,例如原告在他处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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