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金申请了几个月还没有到银行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金申请了几个月还没有到银行卡 在取保候审阶段结束之后,倘若涉事嫌疑人在这一期间内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那么负责案件办理的司法机构均应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悉数退还。此时,只需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文件,便可前往指定银行进行保证金的领取。若您已顺利完成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但保证金尚未得到返还或司法机构明确表示不予退还,您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反映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金由谁保管 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退还条件如下:为保障司法程序公正有效地进行,县级以上的执法机构拥有对已被批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进行统一收取的权力,同时,他们有权委托相关的金融机构(通常是银行)来担任保证金的暂时代管方。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当取保候审期顺利结束时,他们就可以凭借执法机构或县级以上机构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负责保管保证金的银行办理退款手续,收回自己所缴纳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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