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界定有哪些疑问需要注意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界定有哪些疑问需要注意 在日常商业行为中,人们普遍认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与雇主签署的劳动合同时,双方就劳动义务履行达成的具体地点。 然而,该地点的选定大有讲究,既可以是雇主注册地,也有可能位于其他地区。 尽管我国相关法规并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阐述,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实践有效的途径大概有以下三个: 1、首先,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界定,一般遵循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其次,可以将劳动者的工作场所视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通过派遣的方式履行雇佣责任时,就需要考虑到派遣地的情况; 3、最后,如果是依据公司运营特质,那么雇主的住所(包括工商登记地址和主要营业所在)通常会被视为劳动合同履行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 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一份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所秉持的履行原则包括了自行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及协同履行原则这几个重要环节。众所周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效定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性文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便与其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为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现实的经营活动中,对于如何确立劳务关系的履行地,其界定范围有相当大的灵活度。具体的根据包含了雇主注册所在地区域、劳动者实际履行职责的工作场地(例如涉及派遣服务等特殊情形)或者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主导中心(即工商注册所在地和企业主营业务运营的中心点)。尽管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的指引与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往往会依据合同中关于这方面的明确约定、员工实际工作所在地或者是雇主的主要居住来做出判断和认定。充分理解并掌握以上这些关键要素,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保证商业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合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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