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新民法典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情侣婚前房产所有权的界定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若一方在恋爱关系形成之前即独立购置的房产且已全额支付所有房款,此种情况下,该房产应明确归属于购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在日后婚姻生活过程中出现矛盾导致最终走向结束,这部分财产都无需进行分割; 其次,倘若该房产仅支付了首次付款,根据法律规定,尽管房屋本身仍然归属于购买者个人财产范畴,但未偿还完毕的剩余房贷及该房产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价值则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婚姻生涯走到尽头时,这部分财产将被作为共有时需予以明确分割; 至于第三种情况,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资金购置房产,但出于自愿将房产落户于双方共同名下或在婚后表示乐意添加另一半姓名,在此基础上构建起的家庭中,该房产便会被视为公共财产,离婚之时,该项房产理应按照共同财产的标准予以公平合理地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新民法典婚后房产分割怎么做 离婚关系中涉及到的房产分割问题,应当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然而,若该房产确属夫妻共有财产,则离婚诉讼时,应依照夫妇双方预先制定的协议进行处置,否则诉讼未果的情况下,由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依据财产实际状况和保护未成年子女、妇女以及无过失一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某处房产被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就不存在任何分割的必要与可能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例,恋人间在婚前所购得的房产所有权,可划分为以下三种具体情形:首先是由一方独立承担全部房屋价款并购入的房产,其所有权理应归属该方个人所有;其次为仅支付了买房的首付款项,而尚未偿清贷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这部分应当被认定为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最后,若有一方以个人资金购买房产,但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或者在婚后将配偶的姓名加入其中,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视作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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