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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犯罪嫌疑人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对犯罪嫌疑人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侦领域中,犯罪嫌疑人是指被犯罪侦查机构列为侦查对象或经初步调查确定为可疑对象的个体。

值得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特定的人身属性,对于尚未寻获及身份信息尚不明确的潜在犯罪行为的策划或实施者,我们不可将其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的执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会因现场证据以及其他科技手段所提供的证据而被排除嫌疑。当刑事侦查工作结束之后,那些最终被刑事诉讼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则被正式定义为刑事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对犯罪嫌疑人的扣留时间有何规定

关于逮捕与羁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首先,一般条件下,针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侦查及羁押时间不可超过两个月。

其次,如果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案件或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此时则需经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才能适当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限。

再次,如果碰巧遇到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后依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那么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便可再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在期限届满后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那么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值得注意的是,逮捕令通常由公安局签发。当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上报人民检察院并得到其批准,然后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此外,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制作决定逮捕书或者逮捕决定书并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根据这些文书签发逮捕证,并执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通常被执法机关视为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或者初步盘问的待定目标。他们必须满足某些特定条件并具有特定的个人特征。在此前提下,那些策划或实际实施潜在犯罪行为但尚未找到确切踪迹或身份不明朗的人员则不能称之为嫌疑犯。在侦查阶段,嫌疑犯可能因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而被排除在案外。一旦调查工作尘埃落定,那些最终被正式提请刑事诉讼的嫌疑人便会成为刑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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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