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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主要是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组织中的职员,他们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未经合法授权地私自占有本单位的财产,且涉案金额巨大。

要确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通常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性的因素入手: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各类组织的员工,而非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罪犯必须是利用了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和便利,也就是他们需要借助于自己对单位财物进行管理、运营或经办等方面的优势;

再次,罪犯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最后,被侵占的财产必须属于本单位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组织员工,利用职权便利,非法侵占单位巨额财产。 定罪关键:犯罪主体为员工非公职,利用管理、运营便利,主观上意图非法占有,且财产为单位所有。

二、哪些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形成商标侵权行为者包括:

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允许,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之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图案或标志;

同样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在同类型商品中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度较高的图案或标志,以至容易引发买家误认;

利用售卖方式侵犯注册商标专属权的商品;

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对他人拥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实施进一步损害等相关行为皆属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三、哪些行为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务据为己有,包括但不限于侵占、盗窃、诈骗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从而获取公共财富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贪污罪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重要元素:首先,行为人必须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次,其行为须以职务为基础,即基于其自身担任的某项公共事务的职责;最后则是要求其行为必须侵犯到公共财物,这其中包括了国有资产以及由广大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财产等。具体来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对公共财物的管理权、控制权以及经手权等职权及其便利条件。例如,通过直接侵吞公款、虚构账目以骗取公款等方式来实现贪污目的。因此,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行为人的身份、其行为的性质以及所涉及的贪污对象等多个因素。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组织员工,利用职权便利,非法侵占单位巨额财产。 定罪关键:犯罪主体为员工非公职,利用管理、运营便利,主观上意图非法占有,且财产为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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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