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方面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方面的 若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并且遭受到刑拘,则会引发一系列深远且严重的结果。 首要的是,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严厉的受限措施。 其次,这很有可能对当事人生涯中个人声誉造成不小的损害。 当此事件涉及到其职业生涯时,当事人可能面临丢掉现有的工作机会或者在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上遭受阻碍与停滞。 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同其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同时承受精神及经济上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但没有逮捕有赔偿吗 在刑事拘留结束之后,若并未采取逮捕措施,则其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须依据特定情形来进行判断。若在此期间所经历的刑事拘留过程违反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各项前提条件以及具体操作规范,例如在未发现确凿的犯罪事实、拘留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认定罪行等的情况之下仍对相关人员实施拘留,而且已经给他们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与伤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然而,如果拘留的执行是完全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并且严格遵循了法定的条件与要求,即使最终并未采取逮捕措施,通常情况下也是不会涉及到赔偿事宜的。总的来说,要判断是否需要给予赔偿,关键在于刑事拘留的执行方式是否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以及在此过程中是否有任何违法行为侵害到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并导致了实际损害后果的产生。 若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并且遭受到刑拘,则会引发一系列深远且严重的结果。首要的是,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严厉的受限措施。其次,这很有可能对当事人生涯中个人声誉造成不小的损害。当此事件涉及到其职业生涯时,当事人可能面临丢掉现有的工作机会或者在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上遭受阻碍与停滞。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同其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会同时承受精神及经济上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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